尊敬的网盟客户: 您好! 2010年春节临近,公安部、工信部和通管局等部门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、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,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站备案工作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。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 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规定,任何域名必须进行相应的备案( 网站接入服务,企业邮局服务等 ),对未备案的域名信息产业部会列入黑名单,届时通过互联网无法访问您的站点及邮局。 为了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,真诚希望并愿意免费协助您完成备案工作。客户如因发布有害信息或未备案、未取得专项申请而被相关部门查处的,我司有权立即停止接入服务,因此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的,须自行承担所有责任。 企业邮箱备案要求:例如一个用户的域名只使用了邮局服务,访问域名是mail.abc.com,那么备案的时候要怎么备?如果邮局使用webmail(网页)方式收发邮件,主域名就要备案,域名填写abc.com,首页网址填写mail.abc.com,网站名称填写:XX企业邮局服务。注:域名备案期间邮箱的使用方法:可通过第三方软件(outlook、foxmail等)收发邮件。 网盟备案专员:0591-88075300 QQ:754821819 备案表格下载地址: http://www.nachina.cn/html/info/20/564.html 福州网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0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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